近日,由广东商标协会重磅主办、纪念协会成立三十周年权威评选的“湾区之光”30年TOP30商标保护典型案例评选结果正式揭晓。本次活动旨在总结过去30年来商标保护领域的杰出实践,推选具有典型意义、示范效应与社会影响力的标杆案例。广东三环汇华律师事务所代理的两件商标维权案件成功入选榜单,这既是行业对律所商标法律服务实力的权威背书,也是三环汇华深耕大湾区商标保护三十余年的实力见证。

案例一:蓝月亮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高判赔千万标杆案)
本案是一起在日化领域具有极高社会关注度、涉案金额巨大且法律关系错综复杂的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件。
原告广州蓝月亮公司自1991年起使用“蓝月亮”未注册商标,1994年起将其作为企业字号。经二十余年深耕,“蓝月亮”商标多次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其字号亦具极高知名度。然而,被告在明知原告品牌极高知名度的情况下,于2016年恶意受让一枚于1996年申请的“蓝月亮”商标,并专门成立“深圳蓝月亮公司”经营纸巾产品。
在实际经营中,被告并未规范使用其受让的在先商标,而是刻意突出使用与原告高度知名组合商标极其近似的标识。此外,被告还在宣传中使用具有混淆性的广告语及使用原告使用过的极具辨识度的“蓝精灵”元素,导致相关公众产生严重混淆。经审理,一二审法院均认定被告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并全额支持了原告1000万元的高额判赔诉请。
案例二:“广洲人家”傍“广州酒家”商标侵权案
本案是一起打击恶意使用近似标识“傍名牌”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经过一、二审法院长达四年审理,最终判赔200万元且全部执行到位,本案件严厉打击侵犯老字号知识产权的不法行为,是对中华老字号、广东省重点商标进行有效司法保护的典型案件,曾被知名媒体广泛报道,被评为十大典型案例,荣获诸多荣誉,影响力重大。
广州酒家,中华老字号,始创于1935年,素有“食在广州第一家”的美誉。近年来,先后荣获中国驰名商标、中国老字号新榜样、广东省重点商标等荣誉。中山某威食品公司在明知广州酒家集团所持的“广州酒家”商标享有盛名的情况下,仍然申请“广洲人家”商标,以及不规范地组合使用其“广人”、“洲家”商标,其恶意使用与“广州酒家”高度近似的“广洲人家”等侵权标识,大规模实施月饼礼盒产品的生产、销售行为。因此广州酒家集团提起民事诉讼,最终一审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认定中山某威食品公司在销售的月饼上使用“广洲人家”标识,其行为侵害了广州酒家集团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判令中山某威食品公司赔偿经济损失以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共计人民币200万元,二审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维持原判。
三十而立,湾区启新。此次双案入选“湾区之光”TOP30商标典型案例,是行业对三环汇华专业能力的认可,更是律所深耕商标法律服务新的起点。未来,广东三环汇华律师事务所将以此为契机,继续秉持专业、务实、创新的理念,深耕商标保护与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助力企业商标品牌行稳致远、扬帆出海,为企业和品牌在大湾区乃至全球市场的稳健发展提供坚实法律支持。
三十年湾区潮涌,商标保护之光愈发明亮。广东三环汇华律师事务所,愿做品牌背后的守护者,与每一位重视知识产权的客户并肩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