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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5.26—6.8-
摘要
国内资讯
1.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度专利专项研究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2.关于就《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调解办案指南(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3.深圳部署推进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工作
4.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东莞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认定的通知
5.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珠海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国际资讯
- 澳大利亚2025年知识产权报告:知识产权战略成熟的中小企业提供更具创新性的解决方案
- 瑞士通过《专利法》全面现代化改革引入实质审查
国内资讯
1.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度专利专项研究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2.关于就《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调解办案指南(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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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保护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规范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调解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起草了《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调解办案指南(公开征求意见稿)》。
现将《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调解办案指南(公开征求意见稿)》及其起草说明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6年6月9日前,将修改完善的具体意见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zhifa@cnipa.gov.cn。
附件:1. 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调解办案指南(公开征求意见稿)
2. 关于《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调解办案指南(公开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6年5月25日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官网
原文链接:
https://www.cnipa.gov.cn/art/2026/5/25/art_75_206532.html
3.深圳部署推进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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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联合印发《深圳市推进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行动方案(2026—2027年)》。
《方案》提出,要充分发挥首批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先行先试优势,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国家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建设,锚定深圳打造知识产权高地和标杆城市的目标,加快完善与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知识产权金融政策体系、市场体系和服务体系,为深圳加快建设具有全球重要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助力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提供有力金融支撑。
《方案》明确了五大重点任务:在打造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集成供给地方面,部署提升质押登记服务水平、推进信息资源共享、加强服务平台建设、大力盘活信贷资源;在打造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标准试验地方面,明确了推广知识产权价值内部评估、规范知识产权价值评价标准等相关工作要求;在打造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的先行示范地方面,提出要健全知识产权金融管理机制、打造知识产权金融特色产品、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模式、强化知识产权保险保障、培育知识产权金融特色机构、培养知识产权金融人才队伍;在打造知识产权交易处置的流转枢纽地方面,针对强化专业机构支撑作用、健全质物处置流转体系等相关工作作出安排;在打造知识产权金融协同的生态融合地方面,就健全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深化银企对接活动、强化政策工具支持、加强深港知识产权交流合作进行了部署。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官网
原文链接:
https://www.cnipa.gov.cn/art/2026/5/28/art_57_206570.html
4.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东莞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认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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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着力完善我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统筹推进全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建设,持续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根据《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实施办法(修订)》《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管理办法》,我局将组织开展2026年度东莞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面向创新创业主体和社会公众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且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或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化服务机构,包括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情报机构、公共图书馆、行业组织、产业园区生产力促进机构及相关市场化服务机构等,须符合《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管理办法》(见附件1)规定的各项基本条件。
已认定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省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的单位,不再参加东莞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认定。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东莞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有专业知识产权服务工作团队,配备3名及以上具有一定经验的专职人员及若干兼职人员。
(二)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制度健全,具备面向我市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能力,能够利用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为创新创业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
(三)具有适合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场地、网络环境、硬件设备、系统软件等基础设施,具有自建、购买或租用的知识产权数据库和信息检索分析工具等,并运用其开展知识产权信息查询、检索、咨询、培训等服务。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东莞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申报书》(见附件2);
(二)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等证件盖章复印件;
(三)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四)知识产权服务相关制度;
(五)近两年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情况说明;
(六)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人员有关学历、资格、经验证明材料;
(七)其他必要的说明材料。
四、申报程序
(一)提交申请。请各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与相关佐证材料,于6月18日(周四)17:30前将电子版材料(盖章pdf版、可编辑word版)发送至指定邮箱:dgamrbhzx505@dg.gov.cn,同时将盖章纸质件一式两份邮寄至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112号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501室东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二)评审和公示。经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综合评审,择优认定东莞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布名单。
五、有关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要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并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负责。
(二)经认定的市级网点,东莞市市场监管局将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网点、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筹建机构及省级网点。对在国家、省知识产权局完成备案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可按相关政策给予资助。
《东莞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东莞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认定的通知》
附件:1.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管理办法
2.东莞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申报书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9日
(联系人:郑小姐、谢先生,联系电话:26986773)
来源:东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官网
原文链接:
https://dippc.dg.cn/zscqzx/c100286/202606/5dd0657360e24834bd1e1ca3de026395.shtml?sessionid=
5.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珠海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国际资讯
1.澳大利亚2025年知识产权报告:知识产权战略成熟的中小企业提供更具创新性的解决方案
2.瑞士通过《专利法》全面现代化改革引入实质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