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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专利促进专项资金申报
根据《珠海市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珠市监规〔2021〕2号)文件精神,高新区市场监管局现组织开展高新区专利促进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
一、申报对象
2021年度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国外发明专利,第一专利权人(以专利证书记载信息为准)。
申请人注册地在高新区唐家湾主园区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高校(含校区)、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和具有珠海高新区户籍的个人。
二、申报项目
1、2021年发明专利(含国外发明专利)奖补;
2、2021年知识产权贯标奖励;
3、2020年广东省示范企业奖励;
4、2021年珠海市优势企业奖励;
5、第22届中国专利奖配套奖励。
发明专利 奖补 |
国内发明 |
美日欧或欧盟 |
其它国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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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元/件 |
≤2万/件 |
≤1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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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贯标 |
在认证通过年度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达3件以上且截止申报时贯标认证证书状态为有效的,给予每家最高3万元奖励,具体数额由各区按照认证单位所开具的认证费发票金额审核确定。贯标辅导、咨询等费用不列入奖励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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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示范 企业奖励 |
给予每家5万元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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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优势 企业奖励 |
给予每家3万元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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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专利奖 配套奖励 |
获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并在本市实施的专利项目,第一专利权人为本市单位或珠海居民(具有珠海户籍或至申请本项目资助时,在本市工作且连续缴纳珠海社保1年以上的居民)的,对第一专利权人按省政府授予奖金的60%给予配套奖励 |
三、申报时间
2022年4月1日至4月15日
四、申报材料
根据《高新区专利促进专项资金申报指南》(附件2)提供相应的材料。提交的材料须加盖公章,要求复印件的需提供原件备查。如公司名称存在变更,提供登记变更材料。
五、申报要求
(一)请申报单位严格按照《珠海市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珠市监规〔2021〕2号)的规定进行申报。不符合条件或逾期申报的,将不予受理。
(二)请申报单位于2022年4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金鼎文苑街一巷13号102室(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后面),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细则事宜联系电话:0756-3389010。
联系人:江百昌13828847070
梁冲13928098812。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附件:(请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1.各项《申报表》
2.高新区专利促进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3.《珠海市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珠市监规〔2021〕2号)
4.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